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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员未全程在岗的,一律停工整改!
时间:2021-07-26 14:53来源:西安市住建局、金华市住

昨日,西安市住建局发布《关于印发<西安市住建领域施工安全“八项”措施>的通知》。

01
 
浙江金华
 
 

4月16日,金华市住建局发布《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》。

 

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:
  • 对存在违反本通知规定的项目,按照从快从严原则开展处罚惩戒。

  •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,施工企业擅自启封的,应按照行刑衔接原则处理

  • 对发生一般亡人事故项目限制其在当地承接业务六个月

02
 
江西
 
 

4月15日,江西省住建厅发布《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<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>细化标准的通知》。

 

 
文件原文:

 

各区、县住建局,西咸新区住建局,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,局各相关处室、直属事业单位,各建设、施工、监理单位:

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,进一步完善西安市住建领域施工安全监管长效机制,加大施工安全管控力度,精准有效治理施工安全隐患,全面提升住建领域施工本质安全水平,现提出西安市住建领域必须严格执行的八项安全生产措施(见附件),请各区县、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职责,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,对违反安全生产“八项”措施的责任企业(项目),一律责令停工整改、一律高限查处、一律全市通报并录入信用评价系统,切实做到先安全、后生产,坚决防范和遏制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,坚决维护住建领域安全形势稳定。

附件:西安市住建领域施工安全“八项”措施

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2021年7月20日

附件:

西安市住建领域施工安全“八项”措施

一、建设单位在开工前一次性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,施工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。
二、项目经理在岗履行项目安全管理职责(每月带班时间达到80%)。
三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行安全监理职责。
四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,确保施工期间安全管理人员全过程在岗监督。
五、按规定编制、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和按方案施工,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需专家论证,组织危大工程验收。
六、建筑起重机械按规定验收、告知、登记后使用,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。
七、落实施工现场临边、洞口安全防护及临时消防设施。
八、正确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帽、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。